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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几位在上海的朋友近来正在讨论“学问”的问题,最近所发表的主张是学问无用论,这使我颇有点儿狼狈。难道我会觉得自己存着些什么“学问”,怕要变成无用么?当然不是的。我所以感到狼狈的是我现在要写一本书的序,而这本书所讲的似乎是一种学问。

这是绍原所译的《英吉利谣俗》,原名叫做english folklore,普通就称作“英国民俗”。民俗是民俗学的资料,所以这是属于民俗学范围的一本书。民俗学——这是否能成为独立的一门学问,似乎本来就有点问题,其中所包含的三大部门,现今好做的只是搜集排比这些工作,等到论究其意义,归结到一种学说的时候,便侵入别的学科的范围,如信仰之于宗教学,习惯之于社会学,歌谣故事之于文学史等是也。民俗学的长处在于总集这些东西而同样地治理之,比各别的隔离的研究当更合理而且有效,譬如民俗学地治理歌谣故事,我觉得要比较普通那种文学史的——不自承认属于人类学或文化科学的那种文学史的研究更为正确,虽然歌谣故事的研究当然是应归文学史的范围,不过这该是人类学的一部之文学史罢了。民俗学的价值是无可疑的,但是他之能否成为一种专门之学则颇有人怀疑,所以将来或真要降格,改称为民俗志,也未可知罢。

即使还是一种学,然而他是有用的么,这又是一个问题。民俗学的特质如何,这要等专家来说,我不能乱道,但我想总多少与文化人类学相近罢?他就一民族或一地方搜集其信仰习惯谣谚,以上古及蛮荒的材料比较参考,明了其意义及发生分布之迹,如此而已,更无什么别的志愿目的。他未必要来证明先人之怎么近于禽兽,也未必要来预言后人之怎么可为圣贤。他只是说明现在怎么一回事罢咧,问这有什么用,实在不大说得出来。假如一定要追问下去,我恐怕这用处有点不大妙,虽然用处或者可以勉强找到一点。据英国茀来则博士说,现代文明国的民俗大都即是古代蛮风之遗留,也即是现今野蛮风俗的变相,因为大多数的文明衣冠的人物在心里还依旧是个野蛮。他说,“在文明国里最有教育的人,平常几乎不知道有多少这样野蛮的遗风余留在他的门口。到了上世纪这才有人发见,特别因了德国格林兄弟的努力。自此以后就欧洲农民阶级进行统系的研究,遂发见惊人的事实,各文明国的一部分的人民,其智力仍在野蛮状态之中,即文化社会的表面已为迷信所毁坏。”这意见岂不近于反动了么?我想这或者也不足怪,因为“事实与科学决不是怎样乐观的”。浪漫时代的需要假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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